为切实加强浙江省遂昌县古建筑的保护与管理,维护历史文化名镇、古村落风貌,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县实际,遂昌县政府于2009年12月16日正式发文,出台了《遂昌县古建筑保护管理实施办法》。
同时,依据遂昌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,对除已列入各级文保单位和文保点外,保存相对完整,有一定文物价值的375处古建筑进行挂牌保护。时间:2010-01-06 来源:户联网